1999年我家承包了35亩土地,承包期限是10年,当时跟村民都没有签署合约,也都是口头合约。村委会也知道此事,所以从99年起了,我们家的承包证上就是35亩土地。2008年,村委会搞什么农村现代化,就是把以前的土地重新平整,说土地没有补贴,但是现在是重新平整后田地要重新划分,现在村民要收回我家承包的土地,然后我们找村委会处理,一是让村委会出面协调村民工作让我们继续承包 二就是让村委会补偿我们的损失, 现在村委会是不协调村民工作 也不补偿经济损失,请问此事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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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村委会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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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还没到,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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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差不多要到了吧。具体可以找村委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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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