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在郊县工作,女方在成都工作。男,女方恋爱3个月后,2007,2月结婚。
2,婚后10个月,男方个人名义约23万首付在成都按揭了一套房。
3,房屋首付一个月后,女方不同意用她的金积金共同支付每月按揭款,双方产生纠纷,女方提出要分一半首付房款后离婚。
4,男女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由此分居一年。2009年1月(也就是房屋首付一年一个月后)男方把女方告上法庭,法庭解除了双方两年的婚姻。(因当时男方没有提出房屋分割,因此法庭没作出任何婚后财产处理)。
5,现在又过去一年了,男方无法取到房产证,购房合同在女方手里。男方即无法收房,又无法出让,每月还不得不到银行交按揭款。
敬请问律师:
1,男方必须要为房产再起诉吗?
2,女方是否有理由分男方婚后一半房款?她没交一文,她在银行工作,有工资,也有公积金。
3,男方首付款,一部分是借的,一部分是单位提前支付的5年合同的部分工资。
男方该怎么办?敬请帮助,甚感激。
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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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后10月即首付23万,按照一般情况猜测,这23万应该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10个月收入就达到23万的人毕竟是少数),且房屋以男方个人名义购买。
据此,我认为,男方可以主张该房为其个人所有。
建议男方直接去房产商哪里补签一份购房合同,办理余下手续;如果女方认为房屋她也有份,等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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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讲的情况,女方有权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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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讲的情况,女方有权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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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应当另行进行起诉,女方有权分配婚后一半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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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后10月即首付23万,按照一般情况猜测,这23万应该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10个月收入就达到23万的人毕竟是少数),且房屋以男方个人名义购买。
据此,我认为,男方可以主张该房为其个人所有。
建议男方直接去房产商哪里补签一份购房合同,办理余下手续;如果女方认为房屋她也有份,等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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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到房管局查询房产登记并复印购房合同后盖章,该合同等同于合同原件,也可以找开发商补一份合同,有了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就可以办产权证了,也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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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