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份怀孕后到医院想做人流,但是照B超后医生说宫内宫外未见胎囊,不能做人流,让一周后再复查,1月13日又去医院复查,尿检仍然是阳性,后照B超,还是未见胎囊,医生询问我这一周的情况,我告诉她出血了,之后医生告诉我B超结果内膜变薄了应该是自然流产了,让我回家休息就可以了.这两次检查医生都没有怀疑我是宫外孕,并且二次检查的时候明确告诉是自然流产。但是我于2009年12月28日肚子疼到别家医院检查,结果是宫外孕,做手术左输卵管切除。 我想咨询下,我这样的情况算是医疗事故吗?现在手里只有前2次的B超单子,医生并未给开据诊断证明,只是口头的说明,现在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还可以去找那家医院索要赔偿吗?谢谢,在线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