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2006年欠的钱,并未声明还款日期,但写了欠条,08年后我要求还款,但遭到拒绝,并得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双方约定由男方还钱,但男方没有钱还不了,我认为这是在结婚前双方共同承认的欠款,离婚后男方不能因为反正没钱而一揽债务却不还钱,我认为应该是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您认为是不是正确?望速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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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分析的很对的,就是这样的,你可以将对方一并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要求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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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属于共同债务,现在很多人用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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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债务人夫妻连带偿还借款,他们之间的债务分担协议对你无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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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离婚真假,都是逃债。诉讼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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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的约定对你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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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起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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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双方,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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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