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号 我和我父母在东江市政府路边逛街,6至7点间被后面一飞快摩托车将我父母撞倒,母亲至今还在
医院,脑出血 头部骨折 左脚踝扭伤以上石膏。父亲左额头血肿,两腿都有程度肌肉撞伤。自己做了医疗
评估母亲要18000,父亲要3500,可肇事者只付6000多元就不管了。打电话就他们就说没有钱,可是他的
家庭条件应该还可以,住了三层的楼房还在做服装生意。像他要钱对他凶了点他居然还恐赫我们说要杀我
们,说他一条命要抵我们两条命。我现在真是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当时没报警到医院才报的,问交警他
说帮我催,要我先垫着可我也没多少钱啊。父亲本打算3月2号出院算了好照顾我妈,可发现他左眼还有问
题,应撞伤引起的还要住院治疗。又得先垫钱。
责任认定书也不知什么时候 今天都3月3号了
如:向法院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在未判决前先裁决对方先予支付所需的医疗费 需那些条件? 自己还需出
多少才能要法院执行 先予执行申请???
我现在连医药费都要自己垫 ,那还有钱打官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