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岳父于90年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刑、入监改造至今。现想办理假释,故冒昧咨询,基本材料附后:
马先生,男,1937年6月13日生,汉族,现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因犯走私投机倒把罪,于1990年9月9日被逮捕。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12月29日以(1995)沪中刑初字第152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马先生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二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8年3月19日(1998)沪高刑终字第2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11月30日转河南省第二监狱 犯罪情况:被告于1988年9月12日伙同薛某等七人,从境外走私512万元黄金饰品进境,销售给上海市南市银行等单位,偷逃关税400余万元。
服刑改造情况:自从1990年6月26日年刑拘、判刑、入监改造以来,连续十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06年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先后获监狱记功奖励8次、表扬奖励10次。现因年老体弱多病,是否能够申请假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