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与公婆一起生活十多年,有一孩子。结婚后,丈夫单位集资两套住房是丈夫名。后来又与公婆合资买了一套房。现在正在办产权,名字是丈夫名,现在已卖掉,存折是丈夫名,公婆的钱占多数,现在第三套房款公婆要写公婆的名字,如果要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存折写不写公婆的名字和丈夫名有什么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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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以登记为准,一般来讲,登记的房主及共有权人为房产所有人,房款写你公婆的名字,则证明房子是你公婆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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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到分家析产,建议还是打电话咨询,以免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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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以登记为准,一般来讲,登记的房主及共有权人为房产所有人,房款写你公婆的名字.但,只要房产证的共有人登记你夫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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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