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与计划生育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到期,县劳动局说不续了,导致合同过期,现在仍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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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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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时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你之后继续在单位上班,你们之间虽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在2008年新实施了一部《劳动合同法》,根据该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你这种情况你是可以主张自2008年2月到12月之间的双倍工资的,而且你们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我们会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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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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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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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