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某商场租了a铺交了押金,后来一段时间换成b铺了,因为之前a铺押金比b多,商场不退现金,说好a铺剩的钱扣除b铺的押金后剩下的抵扣b铺的每月租金水电费等。大概扣了二个月左右扣完了,该商场的一位收费员开了一张手写清单,写了当时a铺剩多少钱,扣了a铺欠的费用,扣了b铺几月到几月的费用,余下7300多作为b铺的押金,写明了向总公司财务换开收据后补回给我,最后是收费员签名。我于是将a铺合同,押金单交给收费员,重新签了b铺合同,合同也写明我要交押金的。后来由于自己疏忽一直没问她拿收据。现在铺子到期退回给商场,但商场财务说我没有押金收据,而且当时写清单的已离职,时间太久了帐不好查一直拖了几个月至今还没退钱,我手上现在有那张清单和租铺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取回押金?十分感谢您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