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转的亲戚(我嫂子的姨)的门面房,当时转的时候说是房租还有大概九个月,也就是到2010年的七八月,因为着急就定下来了,在没有见到合同(她和房东签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到09年底见到合同时房租只到5月1好,至少差2月,一月是两千块钱。能见到合同也是我们给她说了半个多小时才说通让她拿来的,她一直推脱说合同找不见了,因为当时还欠着她四千块钱的货钱没给(打了欠条的),她才答应把合同拿来我们把钱给她。这也是当时转房时我们忽略的一点,因为是亲戚相信她说的,而没有一直逼着她拿出合同,现在她也不承认当时说的话,现在只拿合同说事。我们是有中间人(我嫂子)的,可以作证的。现在欠的钱还没有给,她也没有给我们清任何手续,现在房租只剩下两个月了,我想往出转的话该怎么办(我没见过房东)?差的两三个月房钱就这样算了吗?毕竟人家有欠条,欠的钱还是得还,可这公道怎么讨回来?这刚步入社会就让人给骗了...而且是亲戚。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想用合适的方法保护自己,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