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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摩托车与一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货车买了保险,交与交管处理,归货车司机的责任,本人经检查,腿部轻微骨折,头部二级脑震荡,锁骨断裂,目前已出院,但还有二期手术,和这段期间的不定时检查,对方只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护理费是我方垫付。我方要求对方给于9000元以上的误工,二期手术,护理愈后治疗等各项费用,对方坚持我方在交警队签字后保险公司赔下来之后他才有钱赔(我方签字表示这起事故处理完结,我方怕签字后对方不给钱,并且双方不是同市同地方),故不签字,但对方便以无钱为由拒付赔偿,请问我方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9-01-20 05:20: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