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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的朋友顾我哥开收割机,晚上作业到半夜12点多的时候我哥说困了,找个地方去睡觉。就让顾我哥的朋友开,他朋友上车后什么也没交代就作业了,作为雇主,根本没提供休息的地方。当天活干到凌晨2点多,大豆收割完后,雇我哥这个人和地主人找不到我哥了,后来在一个地头找到我哥。在法庭时被告说我哥还和他说话说难受呢。但是法医验尸时说是被收割机轮胎致死。法庭审理的结果是顾我哥这个人负全责。死者的父母靠低保生活,死者母亲和父亲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母亲54周岁、父亲62周岁,死者还有一个妹妹23周岁,死者有一个2岁孩子。父母和妹妹为农村户口,死者和孩子为城镇户口。请问该如何赔偿?应该依据法律的哪条哪款赔偿?有什么标准?需要赔偿哪些项目。请说明,跪求您了!

民事相关
2010-03-03 08:49: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