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万分感激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我解答问题。2010年1月3日,我目前不慎将异物(假牙)误吞入。当时我母亲没有感觉任何不适。但医生要求我目前必须马上做内镜取出手术。但医生在取出过程中,不小心将食管壁划破,挂在大动脉旁边,几乎丢掉性命。我想请问医生,该发生的事情是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属于医疗风险,发生该情况的概率一般有多大。在做手术前,医生只是交代给我们说会存在痉挛或窒息风险,但并没有告诉我们此情况的风险。如果有如此大的风险,是否应该要求家属签字确认的呢。万分感谢。 顺祝商祺 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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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析具体情况,一般的异物,如不是很锐利,误入消化道,也可以自行排出体外,应该先观察。总的感觉医院是有问题的。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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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整排假牙吞进肚子?还是只吞了几颗?我总觉得这种情况做内镜取出异物手术太过于轻率,没有考虑过用药物助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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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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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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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过错,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应承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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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构成事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也可以要求赔偿,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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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错就应当赔偿,与是否医疗事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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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