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下着小雨,我开面包车(手续齐全)以40KM/H行驶过一大桥,走到一半时,另一麾托车靠我后边逆向行驶,速度很高,行至我面前时,忽然车把一扭,撞到我车的右前方,我当时紧急制动,停了下来.他撞上我后,又撞上了我后边一麾托车,把人家的车壳也撞掉了.他当时血流不止,我立即打了120和122.之后抽血证实对方酒后驾驶.我想问下实故认定会认定我有多大责任呢?(还没出事故认定书)交警上通知我最多是50%.如果是50%,那么在赔偿问题上,对方现在想要求我全部赔偿医药费和麾托车修理费,还有误工费.是否合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