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份结的婚,因感情破裂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结婚前男方给的财礼18000元,我全部买了嫁妆,我的嫁妆可以要吗?
-
要具体看嫁妆购买的时间是在登记结婚之前还是之后,如果之前则属于婚前财产,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依法起诉离婚,嫁妆可以要回
-
彩礼应归还,嫁奁他应返还
-
如果能证明嫁妆是个人财产,可以要回。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应归还彩礼
-
可以要,但你要返回对方彩礼。
-
起诉离婚,可以要回嫁妆。
-
起诉离婚。婚前男方给的财礼18000元,全部买了嫁妆,该嫁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可要回一半。
-
应当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另外不同意部分律师的观点,就是返还彩礼之答复.
个人认为彩礼本着结婚为目的之给付,现在已经结婚并且不存在婚姻法解释的情况,故不应当返还.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