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和嫂子有一个3岁小孩,目前因感情不和正在处于离婚危机中,表哥和嫂子在结婚时共同按揭了一套房子,用的是嫂子的名字,现在有如下问题: 1.嫂子要把房子卖掉,请问如果她在离婚前就私自变卖了那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嫂子把我哥的某些证件扣留了不肯归还我哥,包括户口/通行证等,请问如何才能拿到这些证件? 3.嫂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请问孩子是否一定判给女方抚养? 4.表哥和我姨要探望小孩,但嫂子没有同意,请问她的做法合理吗?我们是否有探望权?请予以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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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如果再结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反之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按揭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扣留证件属于违法行为。3、有探望权。4、是否判给女方需要详细了解双方的经济能力。建议你联系本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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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如果在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嫂子没有得到你表歌同意出售房子是无效的2、扣留证件是不合法3、孩子抚养权的判归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分析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那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一般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十岁以上的孩子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3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4、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案件委托可以协商成功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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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早准备,采取措施,防止财产流失,如有需要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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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