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0月办理退休,同年我公司由国营企业变更为民营企业,企业由员工入股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没有通知我入股,使我利益受损,既不能享受国营企业退休待遇,又不能享受民营企业的入股分红。我给公司提交了入股申请书,公司股东会上,股东过半数通过,我想入股,争取我的权义,不知应采用那些方法,我是否可以追加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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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时在你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如果退休前改制,怎会没通知您?如退休后改制,应已按国营企业职工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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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但是如果不成,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改制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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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目前只有过半数股东通过,看来不能通过增加资本的方式入股了,但你可以看看有没有股东转股的,若有的话,可以通过转股的方式成为股东,只需半数股东同意就可以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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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目前只有过半数股东通过,看来不能通过增加资本的方式入股了,但你可以看看有没有股东转股的,若有的话,可以通过转股的方式成为股东,只需半数股东同意就可以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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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