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39岁,因她老公有外遇,曾离婚又复婚,后偷渡到欧洲打工3年,不准备回来了,想与老公离婚,最好要女儿(11岁)的抚养权,但其本人无绿卡,无法回中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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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合法身份,即使不能回国出庭,到大使馆去办个认证,说明不能回国的情况,在国内委托个律师,也可以起诉离婚。但是没有合法身份不好办了。女儿的抚养权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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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的是你姐姐还是他老公?
如果是你姐姐不太好办了,因为她的身份本身就是违法的,有可能会被遣返回国。
如果是她老公在国外,现在直接在国内法院起诉就可以了,送达不到就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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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是你姐姐还是老公?是你姐姐,会被遣返回国。老公在国外,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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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法院参加诉讼,他人不得代替。你姐姐得情况特殊,现行法律没有民问规定。但如果德国的法律允许其在所在国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在德国起诉。但女儿的抚养权以她现在得情况很难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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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是可以委托代理律师的,需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书面声明,但孩子的抚养权是不会判给你姐的,因为原则上是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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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