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17点左右,我下班座在单位的依偎客通勤车上,我们车正常行驶到广源路口时,对面行驶的一小轿车横穿护栏直奔我们通勤车撞来,当时车上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瞬间车上一片大乱,我当时也被撞到在座位的下面,腰不敢动,等救护车来时把我们拉到了就近的医院,通过一系列的检查,我腰2,3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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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肇事方给予合理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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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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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构成伤残,责任方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等,如果有被抚养人,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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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