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就是董事长因欠债,想让公司走死逃亡,仨小股东该怎么办?小股东是否有权提议招开股东会,大股东不参加的会,小股东作出的决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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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主持股东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的由公司章程自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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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的议事和表决有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如果出席和表决的股东达不到法律、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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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现在不应该考虑股东会的问题,而应该考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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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若大股东不参加,表决比例达不到法定标准或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决议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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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