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2007年结婚,2007年10月15日生有一男孩子。我是河南的,她家是湖北的,她去年3月份回娘家,以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过年时我去她家,听说她已经和别人结婚了。
我们领的有结婚证,孩子的证件也齐全。
2010年2月8日,我带着孩子去那男的家,男的说他们结婚时女的说没有结过婚。到现在他们两个还在一起。
到家们家去的时时候,我把跟他们谈话的过程进行了录音,还把他们新房拍了录像,请问:
1.录音和录像可以做为证据吗?
2.像这种情况,他们两个是否够成重婚?
3.我想要孩子,怎么得到?抚养费怎么出?
4.我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5.我和她结婚前,为了了解她和别人的事(感情方面的事,她妈可以做证),我出了将近1万元,可以要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