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售楼部销售人员打电话通知领取讲品,理由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合同中的层高打印错误(合同规定为2.9米,实际为2.83米),作为补偿,开发商提供灶具、电饭锅、豆浆机或折现金1800元的补偿套餐。因为理由牵强所有未领取。12月20号左右,通知收房,当时就因为面积缩水补偿了500元,合同规定面积为88.34平方米,实际为88.19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说明公摊只有百分之二十几,现在却达到31%(这个数据是听说的,自己没有核实过)。我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再让开发商牵着鼻子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