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06年7月的判决书对方一直没执行(06年至今期间申请执行过几次),是不是已过了申请执行期限,判决书还有效吗?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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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至今期间申请执行过几次,判决书还有效,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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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了就不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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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219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间在申请执行,法律是保护保护的,应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如果已经申请了执行,只要没有得到执行或法院裁定执行终结,可要求法院继续执行或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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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已申请执行,不存在过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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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执行的,不存在过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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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