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68岁,因13年前的意外事故,导致脑出血,留下后遗症。神智有时清醒,有时糊涂。今年年前因为被邻居带到临近镇的街上,结果走失了,现已经找了附近的村镇都找遍了,但还是没有结果,后向本镇的派出所报案,其答复为“你父亲实在别的镇走失的,应该到那个镇去报案”。我需要向哪个地方去报案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指明必须到走失当地报案呢!
我父亲被邻居带到临近镇上,其是否有过失呢!
我父亲走失后,我一大家子人还有村里的人一起去找,找了这么多天都没有找到,非常窝火,就跑到邻居家去理论,其答复为“不管我的事”,听到这样的回答,非常生气之下,踢了她爱人一脚,其是否付有相关的责任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