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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婆婆是个孤寡老人在开发区敬老院跌断脚,至今仍在开发区医院,还没有完全康复,直到目前为止该敬老院没有支付给该老人的一切费用。家属极力要求该院方先支付一部份的费用。 该老人院根本没有考虑到老人的处境,首先家属是按照全护理缴费入住敬老院的,就是由于照顾不周,导致老人何时跌到他们都不清楚,家属一直追问具体时间,但院方一直没有具体时间答复家属。 请问各位律师老人放在老人院放心吗?敬老、爱心何在?在没有发生这情况时,家属曾经与该院方的负责人通电话,问他们的院长有否组织他们在2009年5月19日珠江电视台播出《关于老人在敬老院跌倒谁负责》的报道,院方的负责人说有,结果不久真的发生在该老人身上。 敬请各位律师出谋策划。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2-27 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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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