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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08年12月份为本单位原法人代表担保个人贷款5万元,期限6个月。可是09年3月2日上午8点半钟,此法人突发急病死亡。本人于3月4日上午到借贷银行口头告之信贷员,又于3月5日通过邮局发函给银行,函件中明确告知银行贷款人已故,并享受工伤死亡赔偿,其家属可获得10多万元的赔偿金,请求银行方出面协调处理此事。可银行方未作出处理方案。4月份本人又找到死者家属和银行方的相关人员碰头,死者的儿子当着大家的面承诺,此贷款由他负责还贷。6月份贷款到期,死者家属没有还贷。银行找我,我打电话给死者的儿子,对方都讲放心此款由他还。这期间死者的儿子也到银行进行几次沟通,银行方也和他联系过多次,但时至今日死者的儿子也未能将此款还贷。害得银行方经常打电话给我,并言要向法院起诉。请问律师大人,我该怎么处理此事?谢谢!

证券投资
2010-02-26 17:09: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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