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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没有工作单位是不是就没有独生子女费

民事相关
2010-02-27 20:58: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夫妻双方都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另一方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全额支付。夫妻双方都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乡财政共同安排解决

    独生子女费、午餐费、交通补贴不能直接进费用,只能进福利费,超支了就留待下次计提时再弥补了。
    工资发放允许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标准为月人均1600元,超过部分,需要作纳税调整征收企业所得税。
  • 有独生子女费
  • 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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