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53岁骑摩托车上斑,经过三号桥,对方电瓶车逆向快车道行驶,我爸为避让对方受伤,左小腿断裂,在医院花了接近4万元手术治疗,半个月出院疗养,其间身体除腿伤外无其他任何问题,在2009年1月9日晚7点左右忽然晕过去,120到时就说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到医院也说已死亡,无法查知死亡原因,我们也在我爸身后事处理好才想到通知交警,可交警说未经过尸检无法知道死因,没有办法确知到底与交通事故有无关系。我爸生前无高血压也无心脏病,我想请问我爸突然去世与交通世故能有多大关系,我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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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你父亲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的一半。至于其他的,因无法认定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索赔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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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认定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有关系与无关系是各一半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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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与事故有无联系,必须作司法鉴定,交警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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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申请做尸检, 做完了, 不论结果如何, 就没有遗憾了。根据结果再说赔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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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