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时孩子父母协议离婚,当时协议时考虑到孩子刚两岁,等满三岁生日后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和治疗费用其教育费直至成年。其此男方未支付抚养费,平常甚少来探望小孩,只有在过年时来接小孩回去过年,年后送回女方家。2010年2月9日男方过来接回去过年,其间女方打电话过去男方家以众多理由拒绝女方要求小孩接电话、并让女方以后不要打电话过去找小孩或者探望(当时没录音),小孩以后由男方家抚养。女方因担心小孩,在未告男方的情况下于2月24日过去探望小孩时遭受男方家人及村民的殴打(因那时场面混乱打电话想报警被男方拿菜刀威胁,未能报警)。女方现在想更改抚养权,如果上法院起诉胜率大吗?且男方家庭条件比女方家差,男方无固定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