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和我签订了一份协议,是用2张A4纸中间垫上复写纸,协议的内容是我写的,协议上只有对方的签名,我也签了名字。这份协议牵扯到20万的人民币,是对方欠我的,对方要求拿原笔写的那张协议,协议的内容里我也写到对方拿的协议是原笔写的那份,我拿了复写纸下面那张,而且连签名都是复写的,请问,如果这样在法律上我拿的那张算是复印件吗,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协议吗?(复写纸是用的新的,上面也应着和协议上内容一样的,复写纸也在我这里)
希望对这方面专业的律师为我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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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认定复印件的内容,你应当要求对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现在只能补充取证了。本人专业经济律师,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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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复印的协议,没有其他的证据是难以确定的。可以聘请律师咨询一下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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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那一份就是复印件,这对你不利,具体可以当面咨询律师,以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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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