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于09年7月的早上骑电动车下班回家,当他左转时被一辆在超车道上行驶的货车撞伤,请问,双方的责任应该怎样认定?他们是不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方肇事后没有及时报警,七点十分的事故,八点才报警,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我爸所在的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承认(我爸由于已经50多岁了,在私人厂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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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父亲的事故发生在09年7月,交警部门已经对你父亲的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如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你们当初就应该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进行事故认定;
第二、律师难以按照你简单的描述,就做出事故责任的判断,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结合事故发生时的证据予以综合考虑,在法院诉讼阶段,如有证据能推翻事故责任认定的,法院会予以采信;
第三、如你父亲是在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属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但司法实践中,在肇事方尚未进行理赔前,劳动部门经常会要求先向肇事司机主张;
如还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杭州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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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工伤和肇事车主双重赔偿;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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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工伤和肇事车主双重赔偿;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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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是怎么区分责任的,你所述的资料不全,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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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