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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是福州的一名农民。现有一栽培四年有余的桔园,桔园所属土地是十几年前,因承包土地需要缴纳三缴五税,同村一村民就把田地还给村里,然后我们又向村里承包了这块地,现在依然保留有当时的税收收据,后来国家政策利好,农民承包土地不需要缴纳税收了。四年前我们把原先种植水稻的农田改种橘树,经过四年的栽培果树刚刚开始长果获益,可是原先承包过这块地村民向我家要求退还土地。请问我该怎么办?感谢帮助!

经济相关
2010-02-25 15: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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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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