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某个饭店当经理时用职务之便侵占了1.5万元,因此被居留在看守所里待了15天,这期间家里人还了钱,老板也跟法官说不追究责任了,那次出来时以取保后审的形式出来的当天就回老家了,后来当年的12月末检查院的人让我过去一趟问了和以前一样的问题就至今一直没消息,我想问律师这样是不是已经留了案底?还有以后会不会影响以后孩子上有关军队大学比如国防科技大学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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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检查院一方没有结论,是否是刑事案件,要等待检察院的结论或法院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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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既然没有被判罚那就不会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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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