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2月5日在单位制作设备时 被砸伤,被送到到积水潭医院进行救治,拍X光片和CT后经急诊科大夫诊断为右脚跗骨跖骨粉碎性骨折错位,后又转到武警二医院手术治疗,当时我就和单位领导说给我尽快报工伤,可是领导说职工工伤办理一年内都能办,我两个月出院后给丰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打咨询电话才得知单位报工伤时限为30天,现在我的那份劳动合同(单位以代为保管为由已收回)和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单位报销用)被单位拿走,我该怎么办?现在单位给我的工资按每月800元最低工资支付,而且我还要进行第二次手术取固定钢钉和第三次手术取钢板,复诊时大夫说一年后才能取脚内的钢板,我如果自己申报工伤该怎么办?我家庭比较困难现在我治疗期间工资单位应如何支付?我的合同到8月份到期单位不给续签合同怎么办?单位不给办理工伤我应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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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可以自己申请工伤,时间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您的权利将会丧失,建议抓紧时间。
2、您可以从医院调取相关的就医材料,以这些材料申请工伤。
3、工伤医疗期内您的工资待遇应该是不变的。
4、因您的工伤医疗期未满,如果合同到期的,单位必须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这也不需担心。
5、如果单位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您相应的待遇,您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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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经错过了申报工伤的时效,建议你起诉单位,但是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尤其是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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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应当立即申报工伤,防止过期。另外收集证据,证明和单位有劳动关系。时间紧迫,不可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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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本人或其家属在劳动者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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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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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准备材料,自己申报或者委托律师代为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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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本人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问题十分专业,不是一句话能说明白的,建议您委托律师协助办理。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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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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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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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一年内自行或者委托律师代为申报,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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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