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我哥哥询问,目前我哥正在闹离婚,
原因之一:女方母亲得了癌症,需要用钱,并感觉我哥在用钱上不给予积极支持。原因之二:女方在外已有一相好,希望解脱。(以上原因一为女方说法,原因二为男方从侧面察觉)。
问题一:我哥在婚前已经取得一套住房,且是他的名字,但婚后被女方唆使卖掉并另购了一套新房产,但新房产没有再公证财产所有权,且目前正在取得房产证中,请问这部分如何分割?是算共有财产吗?如是共有财产,但我哥想拥有这房子,分割时可否分期补尝女方,如果女方不接受此方法,将如何对房子进行分割?会强制拍卖吗?
问题二:她们已经有一小孩,三岁多,男女双方都不想要(有点残酷啊),我哥的生活条件要好于女方,请问法律上会判给谁抚养呢?
问题三:他们已不是一次两次闹离婚了,只是这次比较凶。应该如何处理呢?是协调还是诉讼好?如果女方提出诉讼,男方不想离婚,如何才能被判离婚成立呢?是否非要分居两年吗?还是有其它问题就可以(除你们网站上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如同居,恶习等情况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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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所购房子是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分割房子时在争得女方同意可分期补偿给女方,女方不接受,你哥又无法一次性支付,法院应争求女方意见,要她一次性支付房价的一半给你哥,否则,法院只好通过房价评估并进行拍卖分钱了。
2、小孩可能会分给你哥。根据法律规定:小孩应由条件较好,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3、只要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就可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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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所购房子是共同财产
2.小孩子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3岁可能跟随母
3.协商 是解决不了了 建议诉讼离婚 对孩子 房产全部处理清楚 不一定需要分居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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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