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1.31日办理了一张健身卡,现场交了全款。当时约定的开卡时间是2010.2.25日,但由于工作原因我不能在原来约定的健身房锻炼,我于2月22日向健身房的会籍顾问申请转卡,转到同城的同一健身会所的另外一处健身房,但是会籍顾问说必须交500元现金转卡费,当时办卡时我看过合同上面是写了转卡需收费用,我很犹豫是否办卡,但会籍顾问答应如果发生转卡这种事情他会想办法,现在需要交钱,我想知道健身房这么做合理吗?这属不属于变相收费。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不缴费转卡。
希望尽快得到答复,感谢律师的帮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