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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丈夫于4年前去韩国打工(非法手续),去后一直联系较少,最近半年已没有联系。丈夫走时女儿4个月大,现在已经4岁多,由我一直抚养,丈夫走后一直无汇款。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感情已破裂,本人想提出离婚。支付女儿抚养费用。索要丈夫所欠本人代付欠款20000元及所走4年期间家中一切花销费用。

婚姻家庭
2010-02-24 20: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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