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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非法拘禁而没有对被害者施暴、恐吓等,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会怎样判刑?能监外执行吗? 谢谢!

刑事案件
2010-02-25 00:13: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缓刑的条件是: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各国对于少年犯都有特殊的保护措施,我国台湾就规定,少年犯“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可以宣告缓刑,而成年犯则是“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如在英国,被告作出的认罪越早,量刑折扣的幅度也越大。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中就指出: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不适用缓刑。

    由此,非法拘禁罪不是重罪,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下,判决缓刑可能性很大,当然缓刑就是监外执行。
  • 一般能判缓刑。建议委托当地律师辩护。
  •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 犯非法拘禁罪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从你所述来分析,应力争判处缓刑。
    4、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 缓刑,没有对被害者施暴、恐吓等,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这些对监外执行来说,没有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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