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97年登记结婚,2000年我们买了一套房产,05年办理的房产证,但房产证上是我丈夫与前妻的儿子名字(他儿子在2001年满18周岁,现在已经结婚有了孩子),现在我们离婚的话,我能和丈夫分割这套房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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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你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如果你们能证明是你们再婚后出资购买的,可以主张登记错误,你在离婚时才可以要求分割,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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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房子是您丈夫的和前妻的共同财产。
2对于您丈夫的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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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你丈夫所占份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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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但要先出去前妻儿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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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此房产属于你丈夫和其子的共同财产,但是,你丈夫享有的额份额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予以分割。详谈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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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丈夫分割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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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