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97年结婚,2000年买了一套房子,05年办的房产证,但房产证是丈夫与他前妻儿子的名字,现在我要离婚的话,我可以和丈夫平分这套房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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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丈夫97年结婚,2000年买了一套房子,05年办的房产证。”该相关的时间段可以证明,该房屋属于你们婚内购买的房屋,如果你丈夫没有证据证明他前妻儿子实际参与出资,或他前妻儿子在当时没有出资的条件(没有任何收入或尚年幼),该房屋应当依法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完全可以拥有至少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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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产中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的那部分。不知共有人(前妻儿子)占有多少份额?建议到当地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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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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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产中除去前妻儿子所占份额剩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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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