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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伤害由检察院公诉,被告如对公诉人所述某一情况不符实际情况时,提出反驳。法院是否会认为被告人不老实而加重处罚力度。 2.原告有自我造成伤害的动作过程(用头向车把磕)现在他完全否认,被告由无法找到旁证人。这种情况被告应怎么办?法院又如何认定?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满足了民事赔偿要求法院是否可不做刑事处理?

刑事行政
2009-01-20 23:43: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从理论上讲国家法律赋予被告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但是实践操作一定要慎重,因为毕竟是人在判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些,你可以向当地律师咨询;
    2、你可以找到相关证人,或者申请重新鉴定;
    3、民事赔偿后法官会综合考虑此案,一般会予以从轻处罚。
  • 一、被告辩解属正常合法行为,不应导致处罚变化。二、对于过程陈述即可,若有分析更好。三、刑事撤销与否要与检察部门交流,确属情节轻微,且有赔偿,是可以努力做到你所想达到的效果的。若此回复对你有帮助,可以采纳为正确答案。
  • 关键是在侦察阶段的供词,证人正言等,你没有证据法院如何信你?赔偿是考虑的情节,但非自诉案件,法院可以考虑!
  • 1,不会加重处罚力度,2、原告有自残行为,被告可以不承认。3,民事赔偿不影响刑事部分的处理。
  • 当事人提出反驳应有证据支持,否则主张不会得到支持。即使民事赔偿达到被害人满意,刑事案件也不会撤销,但可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如判处缓刑。
  • 1、不会
    2.找证人作证,或通过司法鉴定
    3、民事赔偿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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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