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人,男,今年29岁,父母早在我8岁时就离婚了,弟弟跟着母亲,我跟着父亲。父亲是庄稼人,他一人在家干不了农活,一直在外做农民工,在外也吃不了苦,所以也没多少积蓄。父亲之后一直未再婚,他不是不想再婚,而是他为人很差,而且性格很坏,又喝酒闹事,附近的人都知道。可就在今年 ,他自己跑到广西找了个女人回来准备结婚呢。,这女的40几岁,和前夫生了个儿子15岁(男孩归前夫),女儿一岁(归这女的)。我们反对,因为父亲没有能力抚养他们,可父亲说愿意。一方面,我希望父亲能有个伴,另一方面,他也得考虑实际问题呀。我自己也有个女儿了,一岁半,在外打工。经济能力也不好。如果说,以后父亲真老了,他们怎么办啊,他今年已经54岁了呀,万一他们又生了一孩子又怎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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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父亲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再婚是他的权利和自由,你无权干涉。
你对他们的孩子在法律上没有抚养义务。你要承担赡养你父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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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的孩子他自己养 不过 如果他们夫妻名义抚养能力 你也有抚养义务
你可以咨询本地计生部门 他们这种情况 是否允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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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你与他们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话,不用抚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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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