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经人介绍,在2008年1月份登记结婚的。婚后还行就决定要一个孩子,次年3月份我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随着儿子的带来,许多家庭矛盾也更加的体现出来了,刚开始吵架一直到发生打架,事后他会向我道歉甚至是磕头,看在儿子的面上我原谅他了。可是最近他更是让我失望透了,因为一件小事就当着他父母的面打我,我忍无可忍了提出离婚,要儿子的抚养权。他当面否定了。看来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了,儿子就是我的全部,我再怎样吃苦受累也不会放弃的。我现已回到娘家,父母看我这样也很不开心。请问我该怎么打赢这场官司争取到我儿子的抚养权?到底要怎么办啊,无助的我恳请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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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随母亲生活为主,因此你应该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我们会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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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哺乳期间子女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母亲生活,你可以起诉争取你儿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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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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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随母亲生活为主,因此你应该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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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