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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打工仔,我于2009年8月13日在京沈高速进京方向20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我所乘坐的车于前一辆车追尾,在此事故中我是无责任(属乘车人)。司机当场死亡,我现在是X级伤残。事故责任认定为我所乘坐的车辆为主要责任,前面的车为次要责任!目前为止车主现在还没给我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走法律程序,车辆保险金如何分配?(与死者,死者也是打工仔)

交通事故
2010-02-22 10:21: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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