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新年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我们家在2003年进行了政府规划的拆迁重建,当时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开发商在我家原址重建,我家原来是2层小楼,重建后为5层楼,并且作为商用楼对外销售。
开发商对我们的补偿是房屋补偿。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利用我们的相应资讯缺乏做了手脚:
房屋建设规划与实际建设不符
a. 4室2厅改为2室一厅
b. 原本一层楼1套房的设计改为2套房
c. 原本5楼的合同,私自建为6楼
d. 建成后第二年又在顶楼再增建一层(只建了一套)
e. 在我家原地基面积基础上有外延了部分非住房用地(原为我家菜地)
问题:
1、如果以上问题经取证后能够确认是开发商的有意欺诈,那么我们应该向开发商提出哪些赔偿?
2、以上问题由于当时没有及时提出质疑,现在(2010年)提出法律还会支持我们吗?(已过去5年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