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和老公领结婚证之后他父亲出全款为我们买了一套商品房供我们婚后生活使用,房产证写的我老公的名字(个人所有)。因家庭琐事至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因房屋为我们婚后他父亲出资赠予我们的,我希望得到应有的房产分割部分,但此时他父亲拿出了一张儿子给自己写的一张124万元的欠条说当初买房的钱是儿子向自己借的,不是他赠予给我们的(我从来未见过和听说有此欠条,也从不知道钱是老公向他父亲借的),请问律师,此时我如何才能得到房产分割部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相关
2010-02-21 15:31: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即使借贷关系成立 此房产也是您和您老公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您有权分割 但同时124万也是您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所以是赠与还是借贷关系很关键 建议您拿借条当面咨询 或者详情电话咨询我
  • 要看具体情况,如需要可电话联系。
  • 关键看欠条的效力,有问题联系我。
  • 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所以在出具欠条时应当由你签字认定,否则你有足够的理由否定欠条的效力,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我。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 要看具体情况,但这种借条一般不会被法院认可,除非有你的签字或者在购房前经过公证,你的问题我已经看过了,如果您真想离婚的话,还是委托律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吧
  • 1、房屋产权属于你们共同,离婚时你依法可以分得一半;
    2、124万元外欠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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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