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时间:2010-02-03 23:30左右
出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甲方:中铁六局
乙方:北方起重公司(江苏镇江)
内容: 我父亲是一个外地农民工,跟着一个带头领班人小杨打工,小杨接了
北方起重公司的工程,带着一帮人在北京丰台区修筑京沪高铁。20100203晚上我父亲在下钢板过程中被2个500斤左右的钢板压住,导致右腿大腿骨折(整个骨头都断开错位了,并有小块骨头粉碎),现在在丰台医院救治,北方起重公司已经付了医疗费。
问题:1.我向北方起重公司负责人问有没有向劳动局报案,他炎炎呼呼说老板已经处理了,说你放心这事情你不用管。我就是担心他们并没有报案,我想自己报案,但不知道程序怎么来,我也去了劳动局,那人说你个人报案很麻烦的,让你父亲公司人来,我现在不知道怎样处理??!
2.这报案有期限么?
3.等我父亲出院了要回镇江,我担心公司到时候不管我们这事了,不赔偿我们的损失,到时候要北京镇江两地跑,很烦的,不知怎么办??
最后,我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社会阅历不够,这些法律知识不懂,望各位律师帮帮忙,在此我感谢各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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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在一年内提出,否则认定部门会不予受理的。建议您尽快提出工伤认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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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早处理,出院就会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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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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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你们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提醒你们及时收集对你们有利的证据,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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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建议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不能操作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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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