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传,人大草案废除医疗举证倒置,我们评一评废除医疗举证倒置,发生医疗事故后让患者举证,由于医方在治疗中是主动的,患方完全是被动的,所处位置的不同将出现很大的差异,再一信息的不对称,患方往往不知道发生和如何发生的有些事情,是一个弱者对和强者的争议,是不公平的立法思想,违背公平正义这个最基本的道义,社会何谈文明和进步,只有束和博压制,根本不是所说的保护医方和患者的双方的正当权益,还有患者医疗知识的薄弱,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即使上上五年医科大其医疗知识,水平,也比医方差的很远,医方有专家,博士,教授,或更高水平的人员,甚可说代表全国最高水平,患者如何以对,再一打一比方,做肝脏手术医生把手术做完了,中间把肾脏拉了一 *** ,缝住了,病人疼的不行,患方怎么知道把里头拉了一 *** ,医生说治疗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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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不会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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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正在草案修改中,还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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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