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麻烦您帮我帮我吧,我是外地嫁到厦门的,我现在的婚姻生活过得很不幸福,我们结婚三年 了,孩子一周八,他好吃懒做,从来不工作,没有一丝收入,和他妈妈住一起,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爷爷过世了,没有过户,全家就我一个人上班,他就靠他妈过日子!每天都跟一帮没有工作的靠赌博为生人混一起,每晚三四点四五点才回来,有时甚至不回来的,他什么都不管,只知道玩,喝酒。现在我们的感情破裂,他经常辱骂我,赶我走,还要动手打我,我想离婚,但是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因为他根本没有能力养育孩子,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对了,我是在保险公司上班,销售兼客服,律师,麻烦烦您帮帮我吧,谢谢!祝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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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抚养问题:
如果你能证明【1】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2】男方好吃懒做、或有其他恶习
则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
二、离婚问题: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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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你所述情况,孩子判归你抚养的胜诉机会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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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所述属实,孩子肯定由你抚养最为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法院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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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所描述的上诉一些情况,必须有证据支持,建议先取证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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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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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