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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早上我婆子象以往一样去公园锻炼,走过公园路菜场不多远(这条路不宽只够一来一往两辆车开,因为旁边是居民区所以来往的人多),突然有辆车因为避开对面的车急拐弯,车的透视镜就带到了我婆子的手,使她摔倒,以至她的手骨折。当时交警也有出面,扣压了对方的车,后来找交警协和的时候交警让我老公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对方认全责)但并没有说签字后就可以放车,对方在拿到车后就再没付过医疗费了,之前有付过两次总共两千元(目前的医疗费用有5千多),后来就不再露面了,交警也说他们管不了了,可我婆子现在人出院了但因为对方没有交清住院费所以还没办出院,是否应该先办出院,还有我婆子有公费医疗,可以用公费医疗吗,会不会影响赔偿

交通事故
2009-01-15 1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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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